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培养师生健康意识、观念和生活方式,提高师生健康素养,我部决定2021年继续深入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健康教育活动),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新时代、现代化、高质量学校健康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师生树立正确健康观、提升健康素养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让健康知识、行为和能力成为师生普遍具备的素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师生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时间安排
主题健康教育活动贯穿2021年全年。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常态防控。教育引导师生落实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不滥食野生动物、科学就医用药等健康行为和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充足睡眠、规律作息和身体活动。健康足量饮水,减少饮料摄入。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减少污染和浪费。
(二)综合防控近视。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要求,积极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提高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意识,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宣传近视监测、筛查和干预的重要性,改善学校和家庭视觉环境,坚持眼保健操制度。切实加强手机管理,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三)普及健康知识。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普及日常锻炼、健康生活、疾病预防、合理用药、预防毒品、身体检查、心理健康、生长发育、生殖健康、校园应急救护等相关知识、方法和技能,落实健康教育课程课时,提升健康知识知晓率,增强健康教育教学效果。
(四)增加体育锻炼。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教体艺〔2020〕5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按照教会、勤练、常赛要求,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严格落实课间操制度,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推动地方和学校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校内体育活动,引导学生每天放学后进行1—2小时户外活动,家校协同营造良好体育氛围。
(五)合理营养膳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函〔2021〕357号),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校园饮用水安全,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改善学生营养膳食结构,倡导营养均衡和膳食平衡。加强饮食教育,引领学生践行“光盘”行动,反对食物浪费,积极引导家长科学安排家庭膳食,培养学生科学的膳食习惯,形成健康饮食新风尚。
(六)促进心理健康。积极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为国家而健康的理念,自觉维护心理健康,掌握正确应对不良情绪和心理压力的相关技能,提高心理适应能力。帮助学生培养健全人格,做到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完善学校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将心理疏导干预机制融入日常生活。
(七)开展防病教育。坚持预防为主,大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校园防艾抗艾行动。落实《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20〕910号)要求,加强学校预防结核病教育。落实《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国卫办疾控发〔2020〕16号),切实预防和控制学生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发生。
(八)营造健康环境。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0〕3号),整治校园整体环境卫生,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清扫消毒、室内区域通风换气,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厕所革命,规范开展重点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推进无烟学校建设,加大学校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控烟措施,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营造干净、整洁、卫生、健康的校园整体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对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深入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和督促推动,在配备校医、健康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健康副校长”等人员方面落实政策要求,着力补齐短板和弱项,确保主题健康教育活动见实效、出成果。
(二)动员各方力量。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凝聚教师、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组织动员广大学生、教师、家长积极参与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和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开展,要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体艺〔2008〕12号)、《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体艺〔2017〕5号)要求,丰富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切实督促学校把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学校要加强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健康教育课程课时,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制度,充分挖掘、利用自身和社会资源,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学生和家庭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多地多校联动等形式,及时启动本地区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积极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学校要通过新媒体传播、文艺作品创作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广大师生以文字、图片、视频、动漫、微电影等方式宣传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3月24日)、“全国爱眼日”(6月6日)、“世界艾滋病日”(12月1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健康教育活动,以有效方式引导师生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四)及时报送总结。请各省级教育部门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前将本地区“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方案报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各省级教育部门要于年底时全面总结本地区“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成果和经验、存在不足和加强举措并形成报告,于2021年12月30日前报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联系人及电话:樊泽民、朱红松,010-66097180、010-66096231(传真),邮箱:tfwssj2@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3日